大小新聞8月9日訊(YMG全媒體記者 何曉波 通訊員 王錦升 攝影報道)旅游在外美酒助興,卻因此酒駕得不償失。8月8日,在萊山收費站附近,從安徽來煙旅游的王某某被查出酒駕,給旅途生活增添一份煩惱。
當天12時50分許,煙臺高速交警萊山大隊民警在萊山收費站例行勤務(wù),在對一輛車牌號為皖K*****黑色SUV駕駛員進行呼氣酒精快速篩查時,快速檢測棒的紅色報警燈閃動起來,民警立即要求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經(jīng)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員血液內(nèi)酒精含量為 21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原來,該車駕駛員王某某系安徽阜陽人,孩子放暑假,便開車帶著一家人出來游玩,7日到達煙臺,夜里和朋友一起吃飯飲酒,持續(xù)到凌晨1點多,事發(fā)中午駕車準備向北去內(nèi)蒙古,沒想到會酒駕。
隨后民警對駕駛員王某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告知其每個人的身體的代謝功能不同,酒精的代謝有快有慢,如果要駕駛車輛,在駕車前的二十四小時內(nèi)最好都不要飲酒。根據(jù)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王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將面臨罰款1000元,駕駛證一次記12分并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責任編輯 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