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4種情形可以申請契稅退稅。
- 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前,權屬轉(zhuǎn)移合同或合同性質(zhì)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可以申請契稅退稅。這種情況申請契稅退稅需要提交合同或合同性質(zhì)的憑證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證明材料。
- 因人民法院判決或者仲裁委員會裁決導致土地、房屋權屬轉(zhuǎn)移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權屬變更至原權利人的,可以申請契稅退稅。
- 在出讓土地使用權交付時,因容積率調(diào)整或?qū)嶋H交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需退還土地出讓價款的,可以申請契稅退稅。
- 新建商品房交付時,因?qū)嶋H交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需返還房價款的,可以申請契稅退稅。
- 個稅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一60000元-“三險金”等專項扣除一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一捐贈) 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年度已預繳稅額。
綜合所得的收入額=工資薪金收入額+勞務報酬收人額+稿酬收入額+特許權使用費收入額。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在實際發(fā)生首套住房貸款利息的年度,每月按照一千進行定額扣除,扣除的期限不可以超過240個月。